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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雇佣兵那个头头

《一对雇佣兵那个头头》这部小说的主角是石山绪栾昊有,《一对雇佣兵那个头头》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现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得益于我多年被高强度训练的体魄和生存技能,我一时半刻死不了。但我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下,我对人类应有的感情正在消失,我只是一个为了活下去而生的野兽!我有整整五年的雇佣兵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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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物的时候遇见了一对雇佣兵,那个头头觉得我身手不错,邀请我加入,从此我做了雇佣兵,得益于我多年被高强度训练的体魄和生存技能,我一时半刻死不了。
但我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下,我对人类应有的感情正在消失,我只是一个为了活下去而生的野兽!
我有整整五年的雇佣兵生涯,我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士兵变成了令人闻风丧胆拥有两百多名雇佣兵的头目,我们这些人是穷凶极恶的,为了更好的生存环境为了更多的钱,我们不择手段,没有道德底线更没有所谓的诚信,杀人越货,入室抢劫,出尔反尔是经常的事!
但我还是有一些可取之处的,比如不为难妇孺,比如不玩女性,比如对自己人讲义气。
比如我早早的就知道雇佣兵不可能长久,在雇佣兵第六年的时候,做起来黑色生意,见不得光的钱是要洗了之后才能用的,第七年,我又开了一家石油贸易公司!
没想到生意越做越大,手里的雇佣兵也越来越多,与当地势力的冲突越来频繁,最后闹到大规模的枪械冲突,两方损失都很惨重以合作共赢达成友好协议收场,从那之后,我在这里做起了正正经经的生意人!
二十五岁那年,林家来了人,将我带了回来!
你们问我为什么要回来?
其实答案很简单的,只是过够了刀口舔血,时刻警惕别人暗杀,连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的生活,国内很好,我很喜欢!
回来第一天我加到了林岑锦,他穿着漂亮的公主裙,有着乌海而又浓密的长发,耳边别着粉色的蝴蝶发夹,明亮清澈的双眸,脆生生的唤我哥哥,明媚如朝阳,他真的像公主一样,傲娇,明艳,高洁,美好,优雅!
他似乎永远那样鲜活明媚,他笑起来像个可爱的瓷器娃娃,惹人怜爱又暖人心底!
他的开朗乐观时刻吸引着我,我在他身边才觉得我没有那样不堪,觉得我像一个鲜活的人,我不由自主的靠近他,但又不敢太过靠近,生怕污染了他!
我小心翼翼的呵护着他,只要是他喜欢的我都无条件的给她,只要他开口我都会照做!
我是喜欢他的,所以,只要他在我也愿意待在那个家!
从那时起,我就将他视为我的所有物,我无时无刻不想着他快快...

小说《一对雇佣兵那个头头》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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