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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很多军事历史,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相见错》,这是“凉瞳”写的,人物沙向尧风羽亭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算盘,算来算去,既然呆在麒麟镇能保全身家,那就逆来顺受尊崇沙家这个土皇帝吧,总比被土匪乱兵洗劫一空要强得多,倘若时运不济,搞不好还要搭上身家性命。好在沙家也明白一个道理,见好就收,绝不会把谁逼向死路,在沙家眼里,所有人都是摇钱树,不论大树小树,都必须让它成长才能有更多的收获。然而...

相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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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都会有剥削,沙家自然不会只靠着良田宅院收租过活,只要你身在麒麟镇,不论是谁,保护费还是要交的。

一到年底,麒麟镇没有被沙家垄断的行业,自会拿出一部分红利送到沙家大院,这已经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算盘,算来算去,既然呆在麒麟镇能保全身家,那就逆来顺受尊崇沙家这个土皇帝吧,总比被土匪乱兵洗劫一空要强得多,倘若时运不济,搞不好还要搭上身家性命。

好在沙家也明白一个道理,见好就收,绝不会把谁逼向死路,在沙家眼里,所有人都是摇钱树,不论大树小树,都必须让它成长才能有更多的收获。

然而就在去年的八月初三,戒备森严的沙家大院突然遭到一股悍匪的夜袭,沙老太爷惨死于乱枪之下。

他的死,似乎破灭了沙家不可撼动的神话。

如今,不论他曾腰缠万贯也好,权倾县府也罢,最终还是孤零零地躺在冰冷的坟墓中。

他生前宠爱的姨太太们没有一个追随他而去。

在他死后,三七的纸灰还没有凉透,尽数被死鬼的儿子沙行云赶出沙家大院,每人只给二百大洋,且不能带走沙家大院任何贵重之物。

有的姨太太又哭又嚎不肯离开,或者是要带走自己积攒的金银珠宝。

可当沙行云领着他那头吃人的宠物在院子里一站,那几个心有不甘的女人如同灵魂出窍一般,争先恐后地逃出沙家大院,谁也不想被那头传说中吃人的野兽撕碎。

事后,人们在评价三爷这一出时,无不嗟叹此人做事太绝,沙家大院有的是金银,又何苦为难几个弱小的女人。

虽然她们没给沙家添个一男半女,好歹老镇长曾在她们的肚皮上找到过欢乐。

不过细细琢磨,也许离开沙家大院是她们的生路,指不定哪天三爷兽性大发,把父亲的遗孀喂了他的宠物也说不定。

正月十五,本是团圆喜庆的日子,老镇长身埋黑土已过半年,但是在三爷俊美的脸庞上竟看不出半点丧父的悲伤,只有一丝焦虑在他眉宇间轻轻游走。

父亲,他不愿去想,即便想到,嘴角也只是淡淡苦笑。

十五之夜,身为家主,其实他本应呆在家中,但他却无法面对沙家大院里的种种诡异,而这些诡异,很多都来自他自己。

静默得太久了,他昂起头扭动僵硬的脖子时,恰好看见一轮硕大的红月亮挂在檐角上,那月亮像是一个极其美丽的裸身姑娘,只披着一缕淡淡的薄纱。

不知此时此刻,有多少人正在仰望她的芳华,然而今晚的三爷,却不是来赏月的,他又闭上眼,重新陷入深深的思索中。

月亮也是识趣的,在几缕薄云的陪伴下向不远处的麒麟山步去,她将途经镇上所有灯影烁动的窗口,却不知能带走多少人间的哀愁!

脚趾有些冻麻感,三爷用力搓了搓双脚,藤椅的左边,突然传来一声沉闷阴森的低吟。

那声音竟来自一头狼,没错,它千真万确是一头狼,正张开血盆大口吐出一股带有腥味的白雾,它抬起头看看三爷,眨了几下眼睛,又把头扭过来向不远处的麒麟山望去。

它又开始怀念山林了,但那山林也许是它永远也回不去的地方,它将在沙家大院里孤独地老死,不会遇见任何一个异性同类。

它出生在麒麟山,三年前的一天,母亲脱离狼群领着它在山里兜兜转转,带它觅食传授它做狼的本领,然而随着一声落雪的枪声,它眼睁睁地看着母亲栽倒在雪地中。

母亲最后的眼神是绝望的,当它看见那绝望里闪过一丝希望时,它扭身便跑。

一个雪坑淹没了它,它从没想到每天都能面对的雪白,竟能带给它如此恐惧的黑暗,挣扎了几下之后,它放弃了生的可能。

一只人类的手快速把它从雪坑里拎了出来,当它睁开眼睛的时候,它才觉得自己经常咒骂的炫目的阳光,竟然是那么珍贵。

它蜷缩在那个人类怀里瑟瑟发抖时,并没有看见两个猎人抬着母亲的尸身与它只有一人之隔。

更看不见母亲淋淋沥沥的热血在雪地上滴出一行血窟窿,一只幼狼不知道未来将要面对什么,是生还是死,是忧伤还是快乐!

只是它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作为沙家大院的陌生来客,它会被主人当作一条狗来养。

起初它还曾对着月亮像母亲那样嚎叫,却招来了主人的棍棒,渐渐地它明白了主人的意图,无非是告诉它,在没有他的许可下,它不能把自己当作是一头狼,而是一条会摇尾巴的狗。

被饿了几天之后,它屈服了,它从内心里完成这种转变的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一日三餐再也不用犯愁了,那就安心做一条听话的狗吧。

因为是一只小母狼,主人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大妮”,它也知道这院子里的人都称呼主人三爷。

所以有人一喊“大妮”,它就知道那是在唤它,针对不同的人,它会选择该不该摇尾巴。

看到三爷那是要使劲摇晃尾巴的,看见三爷的父亲,也就是老镇长沙向尧,它则把尾巴夹得紧紧的。

它看得出来,三爷不喜欢他的父亲。

虽然它生活在人类的圈子里被驯养,但主人却不让它退化嗜血的本性。

它的食物都是活体,每当它捕获一个猎物咬断它的脖子时,它总能看到主人满意的微笑。

主人会蹲在它的身边,用手指蘸着鲜血抹在它的额头上,继而神情变得异常冷峻。

很多时候,它觉得主人比自己还要嗜血,它曾吃过人肉,是主人扔给它的。

那是一块没有毛发的肉,鼓鼓溜溜,还带着一个乳头,它忽然想起母亲的乳头,还想起香甜的乳汁。

那乳头出现在一块雪白的没有一丝毛发的肉上,这曾让它产生疑惑。

看到它眼睛里满是疑惑的样子,主人用手指了指自己,又在胸前做了一个切割的手势,它才明白那是一块人类的肉,一块雌性人类的肉。

不过它并没觉得人肉有多么可口,甚至在咀嚼的时候,有呕吐的感觉,它认为这是自己越来越通人性的结果。

来到沙家大院这几年,它吞咽过好几次这样的肉。

当着主人的面,即便是那肉不好吃,也要在吃完之后对着主人摇摇尾巴,再舔一下嘴巴子,以示感恩。

终于有一天,主人示意它咬碎了一个肤白貌美的女人的脖颈,直到令它都恐惧的哀嚎与挣扎停止为止,主人才露出满意的微笑,随后对着那具赤裸的尸体吐了一口唾沫。

它觉得他的残酷是变态的,如果它知道人类用狼子野心形容一个人的恶毒,它断然会嗤之以鼻,狼族的所有作为,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已。

如今,它已经长成一只体型巨大的猛兽,毛发黑亮眼光锐利,耳听八方嗅觉灵敏。

它能感知到沙家大院里所有陌生的气息,也能感知到这院子里存在的各种各样的诡异,这些诡异里也包括它自己,还有它的主人三爷。

然而这种身居大宅的圈养,并没有退化它的记忆,自始至终它都没忘记自己是什么,它来自山林,它怀念母亲,也怀念狼群。

小说《相见错》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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